工伤案件是如何处理的呢?
工伤案件在建设工程上经常发生,那么工伤案件是如何处理的呢?流程是怎样的呢?一起来看下吧!
1、发生工伤后,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,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,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;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,一年之内申报工伤,需注意的是,不管单位有没有买工伤保险,员工都可以申报工伤,这是以后索赔的前提条件,必须注意要在一年之内申报。
2、待社保局认定为工伤,且医疗期满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,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鉴定机构,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机构,共分十级,最高级别为1级,最低为10级。
3、不同的伤情,医疗期也不同,医疗期内,员工无需上班,单位若有此要求的,员工亦可拒绝。医疗期内,单位需按照员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待遇发放工资,很多单位提出只发底薪或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都是不合法的。
4、劳动能力鉴定后,若对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。
5、理赔事项,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,社保局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若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,由单位赔付,解除劳动关系后,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,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。
以上便是工伤案件处理流程,另外不懂的朋友最好请专门的律师事务所来处理,这样省时省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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